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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将放宽银行改革要求

2014-01-06    来源:香港骏诚商务官网   点击:0

据FT报道,欧盟将放宽主要金融改革的要求,使欧洲各大银行不至于自动被迫分割放贷业务与高风险交易。
 
根据英国《金融时报》看到的一份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计划草案,这种分割将不再是强制性的,而且与最初的设想相比成本更低,限制更少。各国监督机构在推行改革方面将得到广泛的自由裁量权。
 
另一个变化是,欧盟委员会将添加禁止自营交易的美国沃尔克规则(Volcker rule)的“狭窄定义”版本。这项禁令将适用于大约30家大银行,无论其吸纳存款的部门是否得到圈护。
 
这些提议源于有关银行业结构的2012年利卡宁(Liikanen)报告。它们是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欧盟发起的大量改革的压轴戏,这些改革提高了资本金标准、就银行破产处置出台共同规则,还启动了欧元区银行业联盟。
 
尽管欧盟委员会内部仍在继续斟酌利卡宁报告,但初版草案似乎表明,负责此事的欧盟专员米歇尔•巴尼耶(Michel Barnier)正选择在两方面的国际努力——一是使银行架构更安全,二是降低破产清算的复杂性——之间走一条中间道路。
 
为落实由芬兰央行行长埃尔基•利卡宁(Erkki Liikanen)挂帅的评估报告的各项建议,以形成法规,欧盟方面展开了持续15个月的艰苦努力,上述草案就是这一努力的成果。法国和德国方面以及欧洲很多银行均抵制评估报告中一些最具争议的结论。
 
就像法国和德国近期推行的改革一样,草案允许相关银行的监督机构决定某些交易是否构成“系统性风险”,因而需要分割。这一判断将采用由欧洲银行管理局(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设计的衡量标准。
 
监督机构将能够强制银行将某些业务活动——如做市和买卖衍生品——置于一个有独立资本结构的实体。将做市纳入此类活动的范畴是有高度争议性的,比巴黎和柏林规划的改革走得更远。
 
监督机构将拥有要求银行遵守更严厉标准的选择权。分割的替代模式,如英国的维克斯(Vickers)改革(保障零售银行业务和其它“核心”银行业务),在得到布鲁塞尔批准的情况下将是允许的。
 
针对自营交易的“巴尼耶规则”(Barnier rule)禁止“在没有实际或预期客户活动的情况下,纯粹以在自营账户上盈利为目的”的活动。这是一个狭窄的定义,超越欧洲目前规划的限制。
 
巴尼耶认为这些改革是必要的,但需要经过精心设计,以免损害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的融资活动。但是,对利卡宁报告的建议作出修订将是有争议的。
 
提倡结构性改革、来自德国绿党的欧洲议会议员斯文•吉古德(Sven Giegold)表示,这些规则“有可能除了徒增官僚程序之外,对银行业并不能产生实质影响”。

本文关键字:欧盟 银行改革 欧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