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投资者在自贸区外已成立公司,其同样可以将公司从自贸区外迁移到自贸区内进行经营,其迁移入区后,与新设企业一样可享受自贸区内所实施的优惠政策。
1、如果拟迁址的公司为内资公司,则需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①向原注册地的工商主管部门办理迁址申请;
②到自贸区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迁入手续;
③向原注册地的税务主管部门办理税务清缴与注销手续;
④自贸区税务、组织机构代码等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2、如果拟迁址的公司为外资公司,首先应当向原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办理前述内资公司迁址程序。
由于迁址涉及税务清缴等事宜并不容易,因此,建议在自贸区直接新设企业从事经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