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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公证

香港人做婚姻证明、死亡证明、遗嘱律师公证办理大陆房产继承

2018-06-15    来源:香港骏诚商务官网   点击:0

王先生,大陆人移居香港并成为香港人,名字也随之更换。多年前在大陆有个房产。现年寡佬王先生已过世无儿无女,过世之前留了遗嘱,将房产赠给林先生。现在那块房产要拆迁,要证明现在这个房产是这个受赠人林先生的。(赠予人和受赠人都是香港人,没有血缘关系,赠予人没有任何亲属)。

相关部门要受赠人林先生出示以下两个证明,并且需要中国委托香港人公证及加盖司法部转递章:

1.王先生死亡证明。
2.房产证上姓名和死亡的姓名是同一人。

办理请提供以下文件:
一、声明人之香港身份证复印本;
二、由香港入境事务处人事登记处出具之死者登记事项证明书复印本;(请到入境处申请)
三、由香港生死登记处出具之死者死亡证明书复印本; (请到入境处申请)
四、死者遗嘱复印本;及(若遗嘱是于香港签署的, 建议经高等法院办理遗产承办)
五、由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之死者无结婚证明书复印本。(请到婚姻登记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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