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香港骏诚商务有限公司官网!
政策法规

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新发牌制度全文

2018-03-06    来源:香港骏诚商务官网   点击:0

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新发牌制度全文
 
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新发牌制度将于2018年3月1日生效。 
 
在新发牌制度下,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须向公司注册处处长申请牌照,并须符合「适当人选」准则,方可在香港经营提供信托或公司服务的业务。信托或公司服务持牌人须遵从香港法例第615章《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附表2所载有关客户尽职审查及备存纪录的法定规定。 
 
新办事处,即「信托及公司服务提供者注册办事处」,会即时开始运作以处理公众查询。
 
点此阅读 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新发牌制度 全文。
 
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新发牌制度全文
 
在此,骏诚商务也提醒大家务必认准持有代理人牌照资格代理公司办理注册香港公司。

本文关键字: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新发牌制度 香港公司牌照 香港公司注册代理人牌照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