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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在内地工作,在什么情况下可免缴内地税或所付内地税款可获抵免?

2018-11-23    来源:香港骏诚商务官网   点击:0

在全面性安排下,香港居民在内地工作所得的报酬,若果同时符合以下 3 个条件,可以在内地免税。这 3 个条件是:
 
他在有关的纳税年度开始或终了的 12 个月中在内地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 183 天;
该项报酬并非由内地僱主支付或其代表支付;
该项报酬不是由僱主设在内地的常设机构所负担
 
若不符合以上任何一个条件,则有关报酬会在内地征税。如果有关报酬须同时在香港征税,在内地所缴税款可以按全面性安排获得税收抵免.但请注意,香港居民担任内地公司的董事所收取的董事费及其他类似的款项,需要在内地征税。该董事费等在香港不用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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