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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沃森生物拟增补董事、境外设立bvi子公司

2019-03-15    来源:香港骏诚商务官网   点击:0

  云南沃森生物拟于2019年3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下午15:00至2019年3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审议的提案:
 
  1、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股权的赔付结算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设立BVI子公司的议案》
 
  4、审议《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董颖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辛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据悉,公司董事会目前的董事人数为7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董颖、辛洁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全资
 
  子公司上海沃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沃嘉”)拟出资等值于人民币52,000万元的美元,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BVI子公司,本次投资的主要目的为推进公司全面国际化战略的实施,充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及便利,更广泛寻求和拓展投资机会,丰富公司业务类型,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此外,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关于仲裁申请的通知》,深圳国际仲裁院已收到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提交的与被申请人广州市嘉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嘉合”)之间关于股权转让纠纷案的仲裁申请。
 
  据悉,2017年12月17日,申请人沃森生物与被申请人广州嘉合签署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申请人将其持有的江苏沃森100.00%股权转让给被申请人,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被申请人应于标的资产交割日前以及交割日满6个月前向申请人分别支付交易对价的50%;标的资产交割手续应于该协议生效日起7日内启动,并于30日内办理完毕。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申请人已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被申请人于2018年1月23日向申请人支付了首期股权转让款4,500万元后,截止日前,未按协议约定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也未按协议相关约定,确保江苏沃森分四期向申请人偿还15,575万元应付款。申请人于2018年12月11日向被申请人发出催款函,被申请人迟迟未履行该协议约定的上述义务。其行为已严重违反《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致使该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申请人希望解除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以收回标的资产,并希望被申请人根据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鉴于被申请人的违约行为,申请人向法院提起仲裁。

本文关键字:设立bvi子公司,增补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