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香港骏诚商务有限公司官网!
公司注册问答

注册开曼、bvi公司的意义完全在避税吗?

2019-06-25    来源:香港骏诚商务官网   点击:0

开曼、bvi是最著名的海外离岸公司注册地,从前我们对开曼、bvi认知是从避税开始的,然而后来我们的观点发生了转变。
 
自2019年起,开曼政府实施经济实质法案,要求在当地注册成立从事特定活动的公司、合伙企业等实体应具备充足的商业实质,否则面临罚款甚至注销。bvi也相继引入了国别报告制度,出台跨国企业控股公司纳税调查细则。国别报告主要参考经合组织《国别报告立法范本》,其相关指引重点对国别报告告知义务的履行作出规定。国别报告是一国税务机关通过跨国企业纳税情况管理。
 
经济实质法案的核心是:经营主体核心创收活动和所获得的收入(税收)相匹配。
 
开曼针对非纯持股实体的经济实质要求是,在开曼以适当方式对相关活动进行指示和管理;在开曼进行相关活动取得的相关收入水平应满足:在开曼有足够的经营费用支出;在开曼有足够的办公场所(包括营业地点、储存工厂、资产和设备的场所);在开曼拥有足够数量的全职雇员或具有适当资格的其他人员;在开曼从事核心创收活动。
 
经济实质法案管制的豁免条件包括:开曼国内企业(不属于跨国集团的一部分,且按法案列举的本地公司法等规定在开曼从事相关经营的公司、或上述公司的子公司);在开曼注册的投资基金;其它税收管辖区的税收居民。
 
针对bvi国别报告制度: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如果属于BVI的成员实体,那么其也会是BVI国别报告报送成员实体,这些跨国企业需要在当地履行国别报告的登记和报送义务。
 
该人士透露,目前中国境内的很多互联网企业,在BVI都设立了相关的控股公司。“这些企业的特点是经营范围覆盖中国,但是在BVI设有中间层控股公司或最终控股公司,有些公司直接是BVI的税收居民。”符合上述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应密切关注BVI税收立法和实践的发展和变化,及时履行在BVI的国别报告登记及报送义务。
 
不难看出,全球组织打击逃税行为已经波及到曾经的避税天堂。但是跨国企业并不用为突如其来的风波吓住,离岸公司的意义远远不是为了避税。
 
如今企业出海已经成了全球经济的潮流,而注册离岸公司,是企业出海的必经之路。对于内陆企业而言,注册离岸公司不仅可以规避贸易壁垒,合理避税,增加企业营收,还可以更好的通过离岸公司的架构搭建,上市融资。
 
在开曼或者BVI注册的公司分为几类:控股平台或者控股架构;收取特许经营费的主体;以及部分信托等金融机构等。
 
第一类的上市公司控股架构,其主要是因为进行控股平台设计,也就是VIE,VariableInterestEntities,直译为“可变利益实体”),在国内被称为“协议控制”,是指境外注册的上市实体与境内的业务运营实体相分离,境外的上市实体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境内的业务实体,业务实体就是上市实体的VIEs(可变利益实体)。在香港和美国上市的公司基本上是开曼公司为主体。对于控股公司不产生避税效果,设立的公司不是以避税为目的。
 
第二类注册的公司是收取特许经营费的主体。这类主体通常是跨国公司利用特许权使用费将利润留在税率低的地区。但是目前许多国家已经针对性地制定了各种政策防止利润转移,造成税收损失。胡林认为,若企业的主要目的避税,其实更应该从开曼挪到爱尔兰、泰国、荷兰等低税率以及容易进行所得税抵扣的国家。
 
其实不仅仅是经济实质法、已经落地的CRS信息交换、各国的反避税规则等都在加速打击逃税进程。
 
尽管初衷是为了让避税地与而非避税地适用统一的监管要求,但是开曼等岛国,毕竟不是香港。有无能够胜任的人员、办公场所?在哪儿进行决策?相关核心创收活动是否发生以及如何真实发生?除非从根本上否定开曼等离岸管辖地的存在,所谓的经济实质原则注定只是适当提高门槛,促使信息透明的工具。而这些离岸地的价值也不完全在税收上。

本文关键字:注册开曼公司,注册bvi公司,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