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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采用注册香港公司以公司名义炒房并不可取

2012-10-12    来源:香港骏诚商务官网   点击:0

  一位来逛秋交会的李女士驻足在一家港资中介的香港楼盘广告前,她告诉我们,香港的房地产资金投入门槛太高,并且二次交易成本亦不低,拿不出过多的资金尝试操作,但不少中介员工也有对策,比方在港府重点打击的短期炒房方面推荐采用注册香港公司以公司名义炒房的方式,规避原本应收的高额额外印花税。

  对于内地买家购买香港房产,骏诚注册香港公司(www.JC8883.com)的一位员工表示,一般内地人购买600万港元以下的房产,首期款需要交纳七成,600万港元及以上的需要交纳六成,在首期款支付上,买家可以先支付一成,在20-60天之内支付完剩余首期款(不同开发商要求不一)。

  此外,为了打击短期炒房,香港立法会于2011年6月22日通过推出《2010年印花税(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规定在2010年11月20日或之后取得住宅物业的人士若在取得该物业的24个月或以内出售或转让该物业,除非有关交易获豁免,将按照持有物业期限的长短,缴交“额外印花税”。“按持有时间长短划分,半年内出售需缴纳成交价的15%,半年至一年内缴纳10%,一至两年内缴纳5%。”多位香港中介人士表示。

  “如果你有兴趣投资香港房产,有可能将交易成本降到最低,方法则是注册香港公司(www.JC8883.com),以公司名义买卖楼宇。”多位现场的中介员工向南都记者推荐该方法。大致内容为注册一家香港公司,所花费用普遍在2000-7000元,再通过常规途径买入房产,等到卖出时,只需要将公司连同房产一起转让给卖方,便可以规避最高达物业成交价15%的额外印花税。

  此外还有员工表示,不少开发商对于买家支付首期款的时间规定较为宽泛,起初只需交一成首付或更低,如果在补全其余首付款的时间段内有下家接手,该投资者便利用相对低廉的代价炒房。以一套价值600万港元的房产为例,投资成本约为一成房价的60万港元,印花税费18万港元,律师费、注册公司和转让公司的3万港元费用,合计80余万港元(正常成本需要440余万元)。如果有下家以更高价格买入,卖房便可省去缴纳30万-90万港元的额外印花税,优势明显。

  “这种以公司名义投资香港房产的方式很早就有了,并不是现在才流传开的,作为规避香港打击短期炒房的途径,我们并不提倡。”此次秋交会上,香港港置地产中港互动组高级经理陈星瑞表示,目前确实有买家以如此的方式投资香港物业,但具体细节不便透露。

  “用注册公司的名义投资房产,其实就是用"空壳公司"的名义持有物业。物业买卖时,只需把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下家,短期转让不需要交纳额外印花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港资中介高层解释道,不少资深投资客以此方式短炒香港房产。至于股权转让所需要的费用,通常只为房产成交价的0.225%。上述600万元的房产只需交纳13500港元。

  但是该人士也提到,如此做法看似简单,但存在一系列问题。由于成立及维持空壳公司仍有一定的成本,每年都要支付商业登记费,核数师费,要每年向公司注册处交报表,迟交会有罚款;以公司转让股权的方式交易,因处理的文件较多,所以律师费亦比一般交易高昂,所以一般以此方式投资的物业,总价要在1000万港元以上才有赚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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