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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记账报税

香港工薪族缴税渠道

2012-10-17    来源:香港骏诚商务官网   点击:0

  根据“税务条例”,纳税人必须在税单到期日或之前缴清税款,未如期缴税的人士,税务局“会就逾期税款加征5%的附加费,并且不会先行通知而即时采取其他追讨欠税行动,包括向第三者(雇主、银行、租客等)发出追收税款通知书,向区域法院提出民事起诉等”;如果拖欠税款超过6个月,税务局会处以“就包括5%的附加费的未缴税款总额再加征10%的附加费”。

  当然,如果纳税人有合理的理由,税务局也会酌情考虑,比如税单邮寄错误,或者纳税人在缴税期间生病,甚至发生意外,但必须有医生开出的书面证明。

  为了方便纳税人及时缴纳税款,借助资讯科技的力量,税务局提供了多种电子付款途径,包括电话“缴费灵”、银行自助柜员机(贴有“缴费易”或“缴费服务”标志)、网上缴税等。只要在到期日午夜之前缴纳,就被视为准时缴交。税务局收到后会寄出正式收据。

  纳税人也可以将支票邮寄给税务局,或者亲自到 邮政局,用现金、支票等付款。

  有统计显示,如今选用电话、互联网及银行自助柜员机等电子付款方法的人不断增加,使用邮寄支票及亲自付款的老缴款方法则被逐渐淘汰。

  不过,每年都会有很多“马大哈”因忘记缴税或迟缴税而被罚款。因此,税务专家都建议纳税人及早作好税务计划,比如购买电子储税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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