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香港骏诚商务有限公司官网!
公司注册问答

最常见的离岸公司类型有哪些?

2014-04-10    来源:香港骏诚商务官网   点击:0

    目前离岸公司最常见的三种类型为:贸易型公司、控股型公司和金融型公司。

    避税基本方法(节税技巧):在岛国建立“离岸公司”,向“离岸公司”转移财产、利润和其他所得,以减轻、规避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所在国的高额税负。

一、贸易型公司

    跨国集团公司内部,通过虚构的贸易活动,将高税国公司的利润转移到岛国避税地。

    母子公司,都处于高税国家,无法直接通过“转移定价”来减轻税负

    贸易公司积累大量利润,处理方式:

    1、在岛国当地购置房地产;

    2、以贷款或投资等方式,转移到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

二、控股型公司

    许多大型跨国公司的附属公司都不由母公司直接控制,而是由控股公司作为中间链条来控制,为什么?控股公司在减轻整体税负方面,能起到以下三个方面的任用:

    1)降低股息预提税

    没有协定很高;有协定按照协定。

    美国(子公司)→香港(母公司)

    美国→(5%)荷兰(控股公司)→(不收税)香港

    2)获取免税收入。

    很多国家的税法都规定:子公司在东道国缴纳所得税后,汇回母公司的股息还要并入母公司的应税所得再次缴纳所得税。

    如果子公司将股息汇给低税区的控股公司,那么这部分股息就免掉了所得税。之后,控股公司通过再投资等方式来使用这些利润。

    3)增加国外税收抵免额。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限额低免法来避免重复征税。

    多个子公司,有的不到限额,有的超过,都通过控股公司支付股息,就能相互抵消。

三、金融型公司

    金融公司是指帮助跨国公司借入或贷出资金的中介性公司,它既可以充当跨国公司内部贷款与贷款的中介机构,为其不同成员从一国向另一国转送贷款,又可以与无关联企业进行正常的借贷业务。

    借贷:直接贷款,交纳预提所得税;

    为避免,在签约国设立金融公司→交纳所得税

    为避免,在无税管辖区设立

    创立了一种双环节的组合金融公司,即在无税管辖区和签订税收条约的国家各设立一个金融公司,一个免征所得税,另一个免征预提税,达到避税目的。
 
 

本文关键字:香港财税日常问题,香港公司注册流程,海外公司注册流程,注册香港公司步骤,注册公司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