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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税务局通知:准时递交报税表

2018-05-10    来源:香港骏诚商务官网   点击:0

2017/18 课税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已于 2018 年 5 月 2 日发出。纳税人必须于报税表发出日起 1 个月内(即 6 月 2 日或之前)将填写及签署妥当的报税表交回税务局。

独资业务东主,则可于 3 个月内(即 8 月 2 日或之前)交回报税表。
 
所有网上报税的人士都可自动获延期 1 个月交表,即延期至 7 月 3 日。独资业务东主的交表限期亦可自动获延期 1 个月至 9 月 3 日。「税务易」用户可登入其帐户查阅及提交报税表。如对「税务易」有任何查询,可致电税务局热线 18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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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香港税务局 递交报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