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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香港税局关于2017-2018利得税、薪俸税宽减办法

2018-08-02    来源:香港骏诚商务官网   点击:0

财政司建议一次性宽减2017/18课税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每宗个案以30,000元为上限。
 
利得税的宽减上限以每个业务计算。薪俸税的宽减上限以每个个人计算;如果夫妇是合并评税,则以每对夫妇计算。至于个人入息课税,未婚人士的宽减上限以每个个人计算;已婚人士须夫妇一同选择个人入息课税,宽减上限亦以每对夫妇计算。今次的宽减不适用于物业税,但赚取租金收入的个别人士,如符合资格可获得宽减。
 
一个纳税人如果同时缴纳薪俸税和利得税,他的薪俸税和利得税税款都可获得宽减。纳税人如果有营业利润或租金收入,并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宽减额须按个人入息课税的税款计算,这或会与不选择个人入息课税所得的不同,最终宽减额须按每一个案的实际情况才能确定。税务局会就每宗申请验算个人入息课税可否减低申请人的应缴税款,并以对他最为有利的方式评税。
 
申请个人入息课税这项宽减会减低纳税人在2017/18课税年度的应缴税款。纳税人只须如常填报分别将于本年4月及5月份发出的2017/18课税年度利得税和个别人士报税表,待有关法例通过后,税务局便会在评税时作出宽减。至于在法例通过前已发出的2017/18课税年度税单,税务局会在法例通过后安排重新评税,预期可在2018年7月底开始发出已反映有关宽减的修订评税,纳税人毋须提出申请或向税务局查询。

本文关键字:香港税务局 2017-2018课税 利得税宽减 薪俸税宽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