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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使馆认证

代办国际公司公证注意事项

2012-09-26    来源:香港骏诚商务官网   点击:0

一、送往中国使用的文书必须办理领事认证吗?   
领事认证制度是世界各国为了相互便利文书往来而在外交领事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国际惯例。国际交往的发展伴随着各类文书在世界各国间的大量流动,但各国关于出具公证书、商业证明等的形式和要求却不尽相同。领事认证制度通过一环扣一环的连锁认证方式,由一国驻外外交或领事机构确认最后环节的印章和签字属实,使相关文书能为该国国内有关部门和机构接受,不致因有关机构怀疑文书本身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在当地的使用,从而涉外文书能够在各国间顺利流转和使用。   为使送至中国使用的文书被中国有关部门和机构顺利接受,建议有关文书一般应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但有关文书是否会被真正采纳还要取决于文书本身的内容记载是否符合有关部门要求。“文书内容由出文机构负责”,而不是由领事认证来保证和负责。   
二、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驻在国外交部或认证机构?  
首先,中国驻外使领馆通常只能确认驻在国外交部或认证机构的印章和签署。其次,中国驻外使领馆一般没有驻在国公证或商业文书出证机构的印章和签字备案,无法核实文书真伪。因此,有关文书应当先在驻在国外交部或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再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三、中国国内出具的公证书中国国内出具的公证书、商业证明等,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中国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者商业文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当先办理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被授权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再根据文书使用国和其驻华使领馆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也叫“双认证”);或者也可能无需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也叫“单认证”)。   中国外交部及有关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的具体要求,可参见中国外交部公众信息网中的“领事服务”专栏。   
四、国内出具的公证书等已带到国外,但未办理认证,是否可以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   
中国驻外使领馆没有国内涉外公证处或商业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和印章备案,不便核实文书真伪,因此不受理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证明的领事认证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程序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被授权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及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当事人不便回国的,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代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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