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贸区注册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流程有以下区别:
内资企业
①名称核准;
②“一口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③各部门审核;
④统一发证窗口领证。
外资公司
①名称核准;
②负面清单比对;
③互联网“一表申报”;
④“一口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⑤各部门审核(备案);
⑥统一发证窗口领证。
从实务操作情况来看,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从事“负面清单”外业务的外资企业,若所有材料齐全,从材料递交到取得各类证照,一般一周内便可完成。具体材料要求可参照自贸区门户网站公示内容予以办理。
公司注册地址的要求:
自贸区内注册公司,注册地址要求与区外一样。凡注册在自贸区内的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自贸区内的合法商业用房、厂房、仓库等。
按照2012年修订的《规范企业注册地管理规定》标准要求,对商贸企业提供注册地应不小于20平方米的独立空间,且办公房室号准确无重复;对企业仓储注册地应不小于30平方米,且仓储部位分隔合理。产权证明上同一地址(室号、部位)的房屋只能登记为一家企业经营场所。
特别提醒:
①在自贸区内注册公司,须与自贸区内有物业的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办公、生产或仓储场地用于公司注册;
②在签约之前,务必前往自贸区工商主管部门查询,该注册地址是否可以用于公司注册,是否有第三方企业已经使用了该注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