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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记账报税

国际避税的法律特征

2012-10-12    来源:香港骏诚商务官网   点击:0

1、国际避税的主体:是跨国纳税人,更确切地说是跨国应纳税人。因为在一个税收管辖权下的符合此管辖权标准范围内的每一个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都是此税收管辖权的应纳税义务人,而不论其是否负有实际应纳税义务。 

2、国际避税的目的:是减少纳税义务,少交税或逃避应向有关国家缴纳的税。避税主体所规避的,不仅指应纳的税额,从更加广泛的意义上说,是纳税义务的大小,但其最终结果会造成应缴纳税款的减少。

3、国际避税的手段:是合法或正当的,利用各国税法规定上的差异、漏洞或不足。

4、国际避税的方式:通过人和财产在国际间的合法流动来进行。 

5、国际避税的结果:在减轻跨国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上达到了主客观的统一。 


基于以上法律特征,笔者可给国际避税下一个定义:

国际避税(International Tax Avoidance)是指跨国应纳税人以合法的方式,利用各国税收法律、法规的漏洞(loophole)和差异或利用国际税收协定中的缺陷,通过变更其经营地点、经营方式以及人和财产跨越税境的流动、非流动等方法来谋求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规避税收负担的行为。

在这个定义中要注意两个词的含义:

一是“税境”,其含义是指税收管辖权的界限,它不像国境那样,在地理位置上能够找到一个明显的界线或标志,由于各国执行的税收原则和政策不同,有时可能会出现税境小于、等于或大于国境的不同情况。

二是“流动”,它指纳税人跨越税境从一个税收管辖权范围向另一个税收管辖权范围内的转移。

本文关键字:国际避税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