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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企业要正当使用驰名商标

2019-11-21    来源:香港骏诚商务官网   点击:0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发布就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相关工作通知中表示,在执法中,要正确区分“驰名商标”字样正当使用与违法使用的界限。
 
要区分正当使用与违法使用界限
 
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引导企业正确认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制度。在执法中,要正确区分“驰名商标”字样正当使用与违法使用的界限,企业可在经营活动中对商标获得驰名商标保护的记录做事实性陈述,若有意淡化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的法律性质,将“驰名商标”字样视为荣誉称号并突出使用,用于宣传企业或推销企业经营的商品或服务,则应依据商标法规定进行查处。
 
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时限查办涉驰名商标案件。在立案主体上,通知规定,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违法案件,由市(地、州)级以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立案机关)管辖。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取得立案权限的具有设区市经济社会等管理权限的省直辖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继续办理该类案件。省直辖县(市、区)有新增或调整,拟取得驰名商标立案权限的,应及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

本文关键字:驰名商标,商标违法,驰名商标立案